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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紧急提醒!事关医保交费,过期将……

焦作日报 202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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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提醒
医保交费基数申报6月20日截止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部门获悉,2021年度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交费基数申报工作将于6月20日截止。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提醒,仍未申报的焦作市参保单位,请抓紧时间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fuwu.ylbz.hen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


据了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交费基数申报工作涉及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影响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及职工生育津贴等待遇。根据《焦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单位在职职工的医保交费基数应按2020年的月平均工资申报。参保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核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核定基数。


今年,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医保交费基数申报。各参保单位需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fuwu.ylbz.henan.gov.cn),通过“职工交费工资申报”模块,网上申报本单位在职职工2020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无须申报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交费基数按照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失业人员医保交费基数为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6月21日起,参保单位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申报结果。


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提醒,参保单位如未及时申报医疗保险交费基数,会直接影响到参保职工的医保待遇。因此,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医保交费基数,不得瞒报、漏报,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情况需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切实维护职工医疗保障权益。逾期不报的,其单位和个人交费基数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予以确定,确保医保交费基数申报工作公开、透明、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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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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